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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 第17頁

作者︰席絹

她還太年輕,不知道真心交付是什麼滋味,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一個有資格被她當成戀愛對象的男人,一定得是帥哥。而眼下這個男人是她見過最帥的了,自然就該列為考慮對象,不是嗎?

禮堂里,張三的歌正要唱到尾聲。

這位演唱者是個長得相當討喜的男孩,端正的面孔、帶笑的眉眼、和善的氣質,讓人第一印象就很容易給予好感,于是消磨掉些許對于他是J中那所頂級高中男校出身,而產生的距離感。

這男孩也自帶了一位吉他手伴奏,兩人並沒有穿著招搖的J高制服,而是非常簡單的白襯衫、黑長褲這樣平凡無奇的搭配。然而,僅僅是這樣,竟就穿出氣質月兌俗的感覺,打一出場,就將所有人都給比了下去。

演唱者很給人好感,但眾人視覺的焦點,卻總會忍不住飄向那名靜靜坐在旁邊給他伴奏的配角——一個長相白皙清俊的男孩身上。

雖然吉他手打一上台就盡量讓自己隱形,靜默得像個布景,一直低著頭調整著手中的吉他,對台下爆滿的觀眾,與灼熱投向他的目光,始終不曾投過去好奇的一瞥。

他只看著吉他,以及演唱者,為了伴奏做準備。

而當吉他的聲音從他修長的手指里傳出來時,渾厚里帶點沙啞的歌聲在禮堂里響超,兩人搭配得非常完美。這個J中男生選唱的歌曲雖然沒有太多可以展示花腔功力的地方,但就勝在詞意迷人、歌聲悠揚,听起來非常舒眼……

但,大多數人還是會忍不住將歌聲給蔥略掉,就只為了單獨攫取吉他的樂聲,想著,為什麼理應曠放的吉他樂聲,听起來竟能帶著點小提琴的清冷味道?

章令敏定定望著台上彈吉他的男子。那是林森。

在前世,她只听過他在大學的音樂教室彈鋼琴,卻不知道他會雙簧管,也會吉他,也許,還會更多更多的……想來啊,她只是,對他的知道太少太少了而已。

「章令敏,那男生真有味道。」一名女同學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心情,也是望著林森,眼楮都舍不得眨一下。

是的,林森長得相當好,然而卻不是時下那種所謂的五官立體、偏向西方人的審美觀。他更偏向中國式的俊美,只能用世說新語?容止篇里那些對美男子所使用的天花亂墜詞語來加諸在他身上——

美姿儀、面皎然、雙眸閃閃若岩下電、卓卓如野鶴之在雞群、朗朗如日月之入懷。處眾人中,似珠王在瓦石間……

如珠如玉,清雅淡然,不是厚重的西方油彩,而是寫意的中國淡墨。

這個時代其實中國式美男子並不吃香,在世界逐漸大同的審美觀里,大家一向以歐美的眼光當成世界唯一的標準。于是但凡沒長成西方那樣濃眉大眼高鼻薄唇的話,一律被打進扁平無奇的評價里。

林森一點也不西方,但誰也無法否認他長得很出色、很雅致,而且非常有距離,周身的氣場清冷,讓人不敢輕易上前,怕冒犯褻瀆。

「你覺得他像不像民國初年的那種書生形象?比如胡適、豐子皚那樣?」

「氣質不像。」外表是相當的書生樣沒錯,但因為那雙眼……太不溫和了,所以無法套用,章令敏難得地加入這樣的閑談中。

「對,差別在那雙眼。很冷淡,也很藏鋒,就把那種屬于中國書生的溫文儒雅給冷沒有了,但還是超有味道的!可惜又鈴不在這里,如果她看到了一定會很感興趣,說不定就馬上去追求他了。」女同學抬頭找了下,還是沒看到周又鈴回來,只好遺憾地聳聳肩。

章令敏微微驚訝地看著女同學,怎麼從來沒發現她的高中同學里,有這種未卜先知的人才?瞄了下她制服上的名牌︰唐存秀。有點印象的名字,但記得不深。上輩子能讓她記住的名字不多,高中同學里,也就只記得一個對她斷交的周又鈴。因為認定她是最特別的一個,顯然,是她活得太狹隘了。

「干嘛這樣看我?」唐存秀同學對章令敏眨了眨眼,笑問。

「啊,覺得你相當的先知灼見。」章令敏淡淡地道。

「哎啊,能被你夸獎,我真是太受寵若驚了!」

章令敏只是笑笑,很有默契地,兩人又將目光放到台上那個清冷的人身上。

「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能多看一眼是一眼吧,日後怕是沒機會啦!」唐存秀像在喃喃自語,也像在說給章令敏听。

章令敏微勾起唇角,雖然沒有回應,但真是覺得這位同學的觀察力好到日後若是從事算命或心理醫生這兩種工作,必會名利雙收、財源廣進。

這個林森,確實從來是不容易接近的。

就算站得離他再近,也沒有任何一條路可以通達到他面前。

隨著對他的記憶.一想起,心口一直是堵堵的,帶著一種不敢深思的悵然若失,雖然每次見面都不由自主被吸引,但總還是期望……下次,不要再見了。

秋天的夕陽,將人的影子拉得老長老長。

章令敏低著頭,雙手背在身後,抓握著書包的提把,走在學校圍牆邊的人行道上。沒有與任何人一道,就自己一個人在放學的人群里靜靜走著。

由于沒趕上校車發車時間,又不想等半小時之後的班次。于是就隨著整個大路隊,出了校門往西走,大約再走五百公尺,就是個小市集,那邊有各種小吃店,還有公車站牌。

也不是故意要踩著前頭的影子走路,只是,當她發現走在她前頭一二公尺處的人里,有一個林森之後,便控制不住自己的腳去從貼在地上那些幢幢黑影里,找出屬于他的那一個。

他的影子,有時與別人重疊,有時獨立孑然,理應不該有什麼不同,但章令敏就是能很快找到他的影子,當他獨影一個時,她就悄悄地踩上去,一步一步,不為人所知,自己卻心虛得要命,雙手的手心正在沁汗,心跳怦怦如擂鼓,低下的面孔,是不想讓旁人發現她的瞼蛋紅得不正常……

這種行為,太幼稚了……

她知道。

但這是她上輩子就想做的事,但從來沒敢做的。

她一直是個循規蹈矩的乖小孩,一輩子為別人著想,總想著別人需要她怎樣的援手,卻從來沒有好好想過自己心中有怎樣的渴望。

她以為自己是沒有渴望的,現在想想,錯了。她有的。只是從來不肯縱容自己深想,覺得那些都太過幼稚,沒必要去做,沒有意義。

其實,怎麼會沒有意義呢?至少,她覺得快樂啊,還有,很能挑戰心跳的極限呢!

像現在這樣,她安全地隱沒在人潮里,每走幾步就能踩著他的影子。可是全世界都不會知道她正在做這樣幼稚的事,誰也沒辦法揭發她,而她卻感到非常愉快。有種得逞的暢快感。

當終于走到公車站牌那邊時,人潮分流,有的向左走,有的向右走,有的排在站牌邊,等著公車到來。仍然站在路口的她,身影一下清晰獨立起來,腳下再也沒有影子可以踩了。

她定了定幾秒,終于抬起頭,下意識就要搜尋那抹被她踩了一路影子的本尊。然後,一眼便找到了右邊路旁,十公尺處,正打開一扇車門準備上車的人。

不期然地四目相對,她心一驚,很快別開,當做只是陌生人之間不經意的對上。

「踫!」這是車門關上的聲音,接著車子絕塵而去。

雖然在十天之內,已經見過三次,不過,章令敏想,他是不會記得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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