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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為我迷醉 第2頁

作者︰席絹

繡芙蓉2003年8月24日更新整理

幸好下來見他的是孟冠人,否則朱建民懷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達出自己的來意與委托。

孟冠人打趣地看著朱建民如釋重負的表情;更確切一點的說,那神情的轉換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門處斬,卻突然得知自己獲赦免死的樣子差不多。

他閑閑地開口問︰

「你要保什麼貴重的東西,貴重到堅持要見我們?」

朱建民怯怯地問︰

「你們什麼都保的,是嗎?」

「在合理的範圍內是的。」

「那麼——」朱建民一鼓作氣說出︰「我要求丁皓保護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國的半年間,保護她不受任何男人騷擾。」

這實在是超出合理的範圍了,甚至算是荒唐得過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沒接過,有幾次選舉期間,公司的case應接不暇,員工幾乎都出動去保護候選人了;但若說要保全一個女人的貞操就太夸張了。

「我想,你走錯地方了!也許你該去買一副貞操帶。如果你妹妹是花痴的話,或者你可以將她帶出國。」

這種不正常的委托要是被丁皓听到了,準是先來一頓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膽;可是以他對這個好學生的了解,也明白這個不是胡來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頭無路、求助無門才會來找丁皓,因此孟冠人還等著听下文,不著急將他轟走。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後天就得出國了;他故意不讓我有時間辦理我妹妹的簽證,一同帶出國。如果能帶她走,我還會來求你們嗎?」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來問;看來這人已緊張得說話都不挑重點了。

「對,他!他就是王平志,你應該記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嗎?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會逃嗎?她幾歲了?」孟冠人大腦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個雜碎的高中歷史,想不到還有機會對頭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痴。她二十四歲了,也很正常,雖然思想單純,但是絕對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個小人;他有手下、有勢力、又逐步將我趕出合伙事業。半年前我做錯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進入我的公司幫我的忙,想不到卻引起王平志對她的覬覦垂涎。雖然我立即將我妹妹安排到別的地方去,隔開王平志,但他還不死心,現在千方百計將我弄出國,這樣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場的勢力十分嚇人,使得戚親朋友全不敢對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睜睜看我們朱家的事業流如入他手中;現在他又動我妹妹的腦筋……我真的走頭無路,才會來找你們。」朱建民不怕別人笑他窩囊,反正他本來就不是從商的料子,更不善與人勾心斗角,現在他只求有個更強悍的人來替他保護妹妹。

「王平志嗎?倒真是個聲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聲自語,抬眼看著一臉期盼的朱建民。「為什麼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個寶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擇手段也要一親芳澤的話,就不怕丁皓也會嗎?」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這一回朱建民卻一點也沒有退縮,他很平穩的直視孟冠人——

「丁皓保的東西從來沒有出過差錯。他雖是個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則,如果他對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錯人,我認栽!因為我無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險;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說真的,給他還比給王平志糟塌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運。」孟冠人笑著說︰「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來對了時機;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們也看不順眼,第二、丁皓的確無聊得快瘋了,有了這種奇怪的事來煩一煩他倒也可以解悶。」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驚、又喘氣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給你找來什麼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臉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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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我們這兒成了托兒所了?我看起來真的那麼像保姆嗎!」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著孟冠人;這家伙竟然替他接下這種case給他消遣無聊!他的狠辣表情一點也威脅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發里仍優游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時同校情誼的份上,幫他一幫也無妨;而且,對象是王平志那只呢!」

丁皓眼楮微閃,也坐到沙發上,問︰

「是他?那個紈褲子弟?還是那麼?」

「那家伙本來就陰險油滑,女人和權財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們沒有對上。」

當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處搶地盤,為了爭老大的頭餃無所不用其極,威迫利誘,反正他有的是錢。在校時,對那些不肯順從的人動輒加以欺凌致使無法再待下去,休學的休學、轉校的轉校,他正風光的時期,丁皓早已入獄,所以二人並未正面交過手;也由于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鄰校作威作福,甚至後來欺負到丁皓就讀的學校。雖說丁皓入獄後,原有的太保集團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門來踢館,耀武揚威,他們也容不得外人來放肆;尤其當時還有孟冠人這個「賽孔明」坐鎮。

戰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學時刻,率手下守在校門口強擄校花帶走;他的遠近馳名。在孟冠人一聲令下,那一群目中無人的小混混全軍覆沒,而王平志見苗頭不對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沒打听清楚這是所雲集各地角頭老大子女的學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幫派,讓校園回復平靜的——這些人已經很久沒有活動筋骨了。

少了嘍羅助陣的王平志,早在當天晚上見自己大勢已去後,便匆匆辦了休學,逃往國外留學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監的閑聊中有提起過。事過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對上這個雜碎;如今人家可是個很有勢力的大商人,身價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個。

孟冠人說出他接下這個案子的原因——

「保護一個女人談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煩,可是王平志這個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並吞別人公司為樂,是個企圖不勞而獲的敗類,該有人挫一挫他的銳氣,不然他還以為自己是個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這種人破壞咱們黑道的形象。據我最近幾年的觀察,他身邊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敗類,究竟是想從事非法交易?還是用來壯大聲勢?動機頗值得探討。」

「這個雜碎!」丁皓懶懶地點了根煙,仍是百般無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煙圈才問︰「什麼時候開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歷——

「後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與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區太遠,又是山區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來公司報到。往後半年內,她是你的私人秘書,住在你的公寓內,二十四小時都盡量在你的視線內。如果她有能力的話,酒店、夜總會的事宜也可以帶她去了解一下;現在公事全上了軌道,不必用什麼腦筋,至于我呢,暫時當個閑人是無所謂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將一切打點妥當,他又道︰「如果要對上王平志,最好讓他以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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