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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300歲的女孩(含續) 第14頁

作者︰吳淡如

門鈴大響。

賀雅蹦蹦跳跳的開門︰「啊,是你!」

「不請自來!」那個快樂的聲音屬於範弘恩。

「叫你來之前給我打個電話,你都……」

「不能來嗎?」範弘恩說︰「今天是我的二十八歲生日!」

「甜心……誰說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寧听了對話,終於明白兩人的關系。哈!好個範弘恩,連朋友都瞞住!

「Surprise!」

林祖寧為怕誤會先聲奪人︰「我夠敬業吧!我來監工。」

範弘恩倒不是個會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見好友現身,有點事出突然,驚愕地說︰「哇!真巧!」

他以為林祖寧什麼都不知道,還想瞞︰「我……我……我……我找賀雅談點事……」

林祖寧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裝糊涂︰「嘿!真巧,我該走啦!」

「不,不……」賀雅這個主人當得為難,「林先生你才坐一會兒,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吧嘛在這兒當電燈泡?他若在此處破壞範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範弘恩會暗暗恨他一輩子。

「我的司機還沒回來!這樣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賀小姐到隔壁書房談一下事情好嗎?」他們正在二樓的客廳。因為已經開始施工的關系,一片狼籍。

賀雅和範弘恩進了書房,留林祖寧在客廳里發呆。

他看得出範弘恩是個熱戀中的男人。

兩年前剛認識曠雨蘭時,他也是那樣,既大膽又害羞--以為別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悅,其實每個人都看得出來。

他們在圖書館認識,曠雨蘭坐在他對面,很認真的讀書。他其實沒什麼事,剛服完兵役不久,剛找到工作,回學校圖書館惡補過去學的建架構理論。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個小時書,中午時問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飯。

「我請客。」他很有禮貌的提出邀請。

「為什麼要你請客?」曠雨蘭並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請她客是一種恥辱而非尊榮。

「我剛剛找到工作,沒有人可以一起慶祝。」

「哦?」那張美麗的臉驕傲的抬台起來看看天空,盤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慶祝,但是我們各付各的,無功不受祿,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幫你找的。」

兩個人走到校門外的台菜餐廳,曠雨蘭點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沒意見。

那一餐他破紀錄吃了鳳爪和苦瓜--林祖寧從來不踫這兩種東西,盡避林張瓊子的手藝是如何精湛--但他為曬雨蘭破了例,還得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個晚上從圖書館一同出來的時候。

他的初吻獻給那個天邊有彩霞的黃昏。

唉--林祖寧不由得嘆口氣。戀愛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戀愛中的女人也是,他們兩人當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種不同正如太平洋與大西洋,愛情是那一道狹窄的巴拿馬海峽,竟然可以讓他們有如膠似漆的親密。

賀雅和範弘恩還沒出來。

謗本不是談事情,是談戀愛。戀愛還未必是用談的。

正在發呆時,門鈴又響。

他迅速的沿樓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開門。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願意壞了範弘恩的約會。

「請問找誰?」

門一開,來客與他同時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來哪里見過!

「你是……」兩人同時說出口。

鼻梁上架著黑色細框眼鏡的女孩打量他兩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嗎?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誰。她一定是賀雅的妹妹,輪廓有些相似。賀雅麗,這女孩清秀,很有書卷氣。

「我也覺得你很面熟。」

林祖寧可不會對每個女孩都這樣說。

「我是賀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幫賀雅做室內設計的朋友。」

「啊!我想起來了,」賀湄盯著他的斷腿瞧︰「你是我上個月救起來的那個人,你出了車禍,在草叢中,臉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這樣嗎……」

雖然當時他在昏迷狀態,還睜過眼楮,大概就在那時候記住這張臉--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醫院!」

「對……那麼,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剛好在清晨開車經過那條公路,稍微停下來看一眼那棵欖仁樹,然後就看到你。我以為你死了。」賀湄笑道。

誰說人間沒有巧合。有緣分就有巧合。

賀雅和範弘恩這才下了樓梯。賀雅听見了妹妹和林祖寧說的話,拍手說︰「你們兩人真有緣分。」

賀湄撇嘴笑笑,不否認,也沒附和,「巧合。」

「你來找我有事嗎?」賀雅問︰「家里可還好?爸媽呢?」

「很好;我只是開車路過,來看看你。」

「缺不缺錢用?」賀雅似乎很關心妹妹的經濟狀況。

「不,不,餓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辭了。」

「別急著走--」賀雅是個熱情留客的人,何況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還得教兩小時水彩課。」賀湄說︰「林先生,幸會。噢!還有……」

「範弘恩。」範弘恩笑臉相迎,自我介紹。

「幸會。我走了,有緣再見!」

「我這個寶貝妹妹是個百分之百的藝術家氣質,除了教畫就是畫畫,不擔心男朋友,不擔心沒錢吃飯……」

「氣質很好。」林祖寧下了評論。

「每天開車晃來湯去,結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賠償別人和罰款上,天生腦袋少條筋!我真後悔我把舊車子給了她……」賀雅說。

多麼奇妙,這個弱不禁風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寧又把施工狀況從頭巡邏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報還一報。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從王金鳳變為陳氏,十六歲時父親將我許配給同是地方首富的陳家子弟。

我一直說不,在心中,不斷的說不。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心頭只有一個人--那個男人,曾經陪我賣了一夜糖葫蘆。我的梳妝台放了一整層的銅錢,那件沾了糖漬的白繡襖,洗也沒洗,被我細細收藏起來。我記得他問我姓名的自在樣子,也記得他那口整齊的白牙。

沒再見過他。我偷偷讀那些千金小姐隨流浪漢私奔的坊間小說,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樣。母親給我的新婢女叫阿蠻,她總有本領幫我弄那些書來。

可是阿蠻再有參頭六臂,也沒法替我把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張雁弄來。因為連阿蠻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張雁是我一個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銅錢知道,沾上糖漬的白繡襖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記不記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寶貝女兒外,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子,不特別美,不特別聰明,不特別叫人記得。

二十五歲上元夜,在金陵。我懷中已有一個孩子,是個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畫艇上,船內歌舞曼妙。我帶著孩兒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陳元繼承祖業,又得到我父親的大力幫助,算來是金陵數一數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還娶了兩名妾。

我沒做聲。不嫉妒的女人被當做賢德淑女,我不在乎賢不賢德,我不愛他。

我佩服他的聰明,他的手腕,他的氣魄,但我一點也不愛他。

因為這個理由,我還勸他納妾,盡避他物色來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視同仁。娘對我說︰「看開一點,你爹還不是那樣,他有了參門妾還偶爾到酒巷歌戴,榮華富貴到死。陳元是個好面子的人,他不會虧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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